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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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自家种的菜不要工商批了
省工商局20项新举措服务新农村
吕律 姚力

  本报讯 农村小商小贩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工商部门将免于登记,并免除各项收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注册登记费; 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注册登记费、工商管理费;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工商部门将优先为其办理工商登记……昨天,省工商局正式启动“2007红盾护农行动”,一口气推出了20项新举措服务新农村。
  省工商局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鼓励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即日起,全省工商系统将放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范围,允许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投资设立专业合作社。
  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工商部门将免于登记,并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注册登记费;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注册登记费、工商管理费;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工商部门将优先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今年工商部门将重点鼓励名优茶叶、金华火腿、青田石雕等正在加工出口或者可能出口的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实施国际商标注册,开拓国际市场。安吉白茶、径山茶、大佛龙井等知名度较好的证明商标也将延伸到海外注册,取得国际地理标志产品特殊保护。
  工商部门今年还将重点支持鼓励塘栖枇杷、西湖莼菜、诸暨香榧等知名度较高的传统特色农产品的申报工作。
  工商部门还针对部分不良企业和个人利用合同坑害农户的现象,正式建立了“涉农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该制度可及时化解涉农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和问题,确保涉农合同的履行。